組織章程

銘傳大學慈青社組織章程

 

第一章  總則

第一條:

本章程參考各校慈青社之組織章程,由社團幹部及指導老師共同制定,決議通過後
本章程隨即生效。

第二條:

本社定名為「銘傳慈青社」(以下簡稱本社)。本社依據本校「學生社團組織
及活動辦法」提出成立申請,由校方通過核准後正式成立。

第三條:

本社宗旨在於啟發學生良知,藉此發揮良能為主旨。學習與人相處之道,在與人相
處之間,秉持合心、和氣、互愛、協力,以誠待人,尊重生命,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。
學習惜物愛物、知足感恩,懂得珍惜、知足、感恩。培養出具有悲天憫人的胸懷,
心付出服務人群。進而自我精進成長、學習淨化心靈,不僅保有一顆赤子之心,亦找
到人生的方向,更能成為社會中一股清流,積極的維護社會祥和,並將慈濟精神帶入生
活中,將這股清流繼續延續不斷,因而讓社會更美好。

第四條:

本社社址為: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內。

第二章  社員

第五條:
1.
本社入社條件:

(1)有心向善者

(2)有服務熱忱者

(3)願意發善願,能替社會盡一份心力者

(4)凡為本校學生皆有資格參加本社
2.本社退社條件:

(1)參與社團活動配合度低者

(2)無心學習者

(3)出席率低於50%

(4)嚴重違反本章程及社規者

第六條:

1.本社社員權利如下:

(1)選舉本社各級學生幹部

(2)參與本社各項活動

(3)參與本社各項決議-預算、學期計畫、幹部任命、活動籌備等

(4)使用本社器材設施

(5)享有本社其他提供之權益
2.本社社員義務如下:

(1)遵守本社章程及各項決議

(2)協助本社各項社務及活動推展

(3)參加本社所舉辦之活動

(4)維護本社榮譽

第七條:十戒

戒律的意義,為防非止惡,照顧好自我本身的身形與意念。「守十戒」為所有慈濟
人的本分,更是每位慈青用以度量自己的一把尺。凡加入本社社員須遵守以下十
:

1.不殺生

2.不偷盜

3.不邪淫

4.不妄語

5.不飲酒

6.不抽菸、不吸毒、不嚼檳榔

7.不賭博、不投機取巧

8.調和聲色、溫言軟語、孝順父母

9.儀容整齊端莊、不奇裝異服、遵守交通規定

10.不參與政治活動

第三章  組織

第八條:

本社主要學生幹部設有一級幹部:社長、副社長,及執行秘書各一人、
二級幹部:各部組長共六人。本社主要學生幹部合計共由九人組成。
第九條:

.主要幹部組成辦法:

1.主要幹部之組成:

本社學生幹部之組成,為本社於每年四月中召開「幹部改選會議」,由全體社
員共同參與改選而成,並由社團指導老師確認通過後任命。新任幹部於當選
一週後正式上任,並開始接續其執掌之社務。

2.選舉一級幹部資格:

除原任一級幹部外,凡加入本社已滿一學期,已參加過「慈濟大專青年禮儀生
活學習營」、「慈濟大專青年心靈成長營」兩種營隊,或已經有擔任營隊工
作人員之經驗,且參與社團活動出席率高於50% ,得以登記競選本社之主要
幹部,並於當選後一年裡,需參加過「初階幹部訓練營」,如當選幹部而無故未
參加幹部訓練者,則隔學年取消其登記參選幹部資格。

3.選舉二級幹部資格:

除原任二級幹部外,凡加入本社已滿一學期,已參加過「慈濟大專青年禮儀生
活學習營」之營隊,且擔任各組組員時配合度高,亦有處理過其組負責工作之
經驗,並參與社團活動出席率高於50% ,皆得以登記參選其組之二級幹部。

.主要幹部罷免辦法:

1.社團幹部之罷免:

如遇主要幹部不適任時,經本社社員連署上呈通報社團指導老師與指導師姑
,指導老師與指導師姑伯同意幹部罷免案,則幹部罷免案於一個月內經本社
召開「幹部罷免會議」,由本社全體幹部共同投票表決,如總投票人數超過總
幹部人數半數,且投票者超過二分之ㄧ贊成,由社團指導老師或指導師姑伯確
認通過後罷免。而遭到罷免之幹部,於一學年內不得參選任何主要幹部

2.提出罷免主要幹部資格:

(1)主要幹部如有重大缺失,或嚴重失職行為,社員皆可以提出罷免案罷免其
幹部

(2)提出罷免案之社員,需參與社團活動之出席率超過50 %,且未有被罷免之
記錄

(3)欲提罷免案者,需有其他社員連署(到達社團成員數1/3),方得提出

3.社團幹部罷免後續:

(1)如為社長遭到罷免,則由副社長暫代之,至下學期補改選社長一職

(2)若為社長以外之一級幹部遭到罷免,則職務由社長代之,不再另進行補選

(3)若正、副社長等一級幹部皆遭罷免,則本社於幹部遭罷免後一個月內重新
召開「幹部補選會議」

(4)如為各部組長遭到罷免,則由其負責之組別組員共同推舉或重新選舉新組
長一職

第十條:

本社視實際需要,依職權大小分工,目前設有以下幹部組織:

.一級幹部:

中央行政組:負責統籌本社各級事務、連接各部門之溝通、作為社團與校方
的溝通窗口,及負責與他校慈青社聯誼之工作

.二級幹部:各部功能組:依職權分工,設有以下部門
1.精進組:負責籌劃及執行各種活動、活動場地及設備租借,實行各活動,並籌
劃活動所,為策劃與參與活動之第一線

2.文書組:負責本社各種書面文件、報告等資料編寫,各項會議資料、章程、
活動資料、社員資料等書面文件保管建檔、刊物編寫及初審、活動。

3.總務組:負責管理、記錄本社社費收支,並負責結算編制、統籌各項活動所
需經費,管理活動經費收支等開銷,及管理本社器材設備

4.美宣組:活動場地佈置、宣傳及各方面美術設計等

5.人文真善美組: 拍照、撰寫圖說、製作映像新聞。

第十一條:

本社組織,依職權劃分以下學生幹部及組員,其任職規定與權責如下:

.一級幹部:

中央行政組:任期為一學年,於下一學年上學期重新選舉之

1. :為慈青社列車的火車頭。負責管理本社事務及整合社團各功能
,並帶領活動、監督各功能組的活動過程情況、召開會議時擔任主席、
撰寫企劃草案及製活動成果表、代表社團與老師及校方接洽,為本社與校
方之窗口,也負責與他校慈青社聯絡工作。

2. :協助社長處理社團事務,過濾各企劃草案、協助活動成果表製
表、如社長有事無法處理社上事務,則暫接社長一職。

3.執行秘書:幫助正、副社長處理社上事物、協助注意活動過程及程序、注
意幹部及社員的動向,並適時給予援助與關心。

.二級幹部:

各功能組:任期以二學期(一學年)為一輪,於下一學期由行政組幹部協調各組
組長重新分配任職。如幹部人數不足,各組組長(二級幹部)可由其他幹部兼任

1.精進組長:負責管理精進組組員與各項事物、統籌及協助組員完成精進組
所分配之工作

2.文書組長:負責管理文宣組組員與各項事物、統籌及協助組員完成文書組
所分配之工作

3.總務組長:負責管理總務組組員與各項事物、統籌及協助組員完成總務組
所分配之工作

4.美宣組長: 負責管理美宣組組員與各項事物、統籌及協助組員完成美宣組
所分配之工作

5.人文真善美組長: 負責管理人文真善美組組員與各項事物、統籌及協助組員完成人文真善美組
所分配之工作

.各功能組組員:新加入社員於加入本社後一個月內選組並開始負責職務,
學期後可重新選擇他組。幹部保有更社員組別權力,經由幹部與社員協調做各
組成員與人數分配。

第十二條:

本社各幹部組織層級架構如下:

 

第四章  會議

第十三條:

本社之各項會議以預定時間舉辦原則。由本社社長擔任主席召集主持之,活動組應
列席指導,副社長及二級以上(含二級)幹部均應出席,二級以下之幹部及社員,以會
議性質判別是否需要出席,必要時會邀請特定相關人士列席會議。

第十四條:

本社大會依會議性質分為「例行性」及「特殊性」兩種。依會議內容及功能
劃分,其分類如下:

.例行性會議:固定會召開之會議

1.學期前幹部研討會:

(1)召開日期:於每學期開學前之寒、暑假各召開乙次

(2)召集對象:本社指導老師及所有二級以上(含二級)之幹部

(3)會議目的:為研討新學期本社之社課內容、籌劃欲舉辦活動之大綱及社團
未來動向等

2.期初茶會:

(1)召開日期:於每學期第一次社課舉行

(2)召集對象:本社所有社員

(3)會議目的:為聯絡社員彼此感情、培養彼此默契,並讓新社員了解本社詳
情。且讓社員了解本社接下來學期裡之社課內容、欲舉辦活動大綱等

3.幹部改選會議:

(1)召開日期:於每學年度上學期之第二次社課舉行

(2)召集對象:本社所有社員

(3)會議目的:改選本社新學年之各級學生幹部

4.期末茶會:

(1)召開日期:於每學期最後一次社課舉行

(2)召集對象:本社所有社員

(3)會議目的:為一學期社課之總結,讓社員分享一學期下來之心得與參與活
動之感想,由幹部將心得回饋給社員,並感恩本社指導老師一學期之教導,
讓社團指導老師鼓勵社員,為下學期做好新的準備

5.期末檢討會議:

(1)召開日期:於每學期末之寒、暑假初各召開乙次

(2)召集對象:本社指導老師及所有幹部

(3)會議目的:檢討整學期社團活動之優缺、探討社員情形,並研討如何改進

6.社團評鑑會議:

(1)召開日期:於社團評鑑前兩週舉行

(2)召集對象:本社二級以上(含二級)之幹部

(3)會議目的:研究社團評鑑之相關內容、各部組長統整社團評鑑需要之文
件、研討社團評鑑之文件內容及呈現方式等

.特殊性會議:依會議性質,判定是否有召開之必要

1.活動研討會:

(1)召開日期:於本社舉辦中、大型活動前一個月舉行

(2)召集對象:本社指導老師及所有幹部

(3)會議目的:研討將舉行之活動內容細流(包含場地之租借、佈置、活動行
程、所需人員...)、協調各組執掌分配內容,並編寫活動企劃書

2.活動誓師大會:

(1)召開日期:於本社舉辦之活動開始前一週舉行

(2)召集對象:本社所有人員

(3)會議目的:向所有社員介紹活動詳情,介紹並分配職掌工作內容,為舉行活
動前做好心理準備,指導老師與幹部給所有社員加油打氣,期待活動能舉行順利

3.活動檢討會議:

(1)召開日期:於本社舉辦之活動結束後一週內舉行

(2)召集對象:本社所有參與活動之人員

(3)會議目的:檢討舉辦活動之優、善後處理方式,並研究如何改進、參與人
員分享心得,及編寫活動成果表

4.幹部補選會議:

(1)召開日期:於幹部遭罷免後一個月內召開

(2)召集對象:本社所有人員

(3)會議目的:舉行遭罷免之幹部補選

5.章程修改會議:

(1)召開日期:於提出修改章程後一個月內召開

(2)召集對象:本社所有人員

(3)會議目的:編修本章程條款

6.行政會議:

(1)召開日期:於本社重要會議通過一週內召開

(2)召集對象:本社指導老師及二級以上(含二級)之幹部

(3)會議目的:決議重大會議,並公佈其會議結果

7.其他彈性會議:

(1)召開日期:依召開其他會議需要時間訂定

(2)召集對象:依其他會議需要召集所需人員

(3)會議目的:依其他會議內容,研究其詳情

第五章  經費

第十五條:

本社活動所需經費之主要來源如下:

1.社團指導老師贊助支付

2.學校申請補助

3.其他機關補助及捐贈

第十六條:

本社活動所使用之經費,為各部向活動組統整所需經費,活動組向總務組登記活動
所需經費,如預算許可,則可直接由總務組審核,總務組審核通過後,將經費分配給
各部使用;若經費不足,則由總務組結算後向學校申請,經學校審核通過,始可動用

第十七條:

本社經費之運用,依使用分類如下:

.社團部份:

(1)行政事務所需經費

(2)各部事務所需經費

(3)社團結緣品所需經費

(4)各項器材採購

(5)緊急挪用之經費

.社課部份:

(1)社課資料影印

(2)社課所需資料購買

(3)社課所需餐點費用

(4)社課所需器材費用

.活動部份:

(1)各活動項目所需經費

(2)場地租借費用

(3)活動所需器材費用

第六章  附則

第十八條:

組織章程經由會員大會同意呈報學校核准後實行。

 

Chinese, Traditiona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