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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章程

銘傳大學媒體研究社社團組織章程

111年04月18日制訂

 

  • 社團名稱:媒體研究社
  • 社團宗旨:本社團係一學藝性社團,成立目的在認識及推廣、學習多媒體及各類媒體。
  • 社員資格:本校學生,對本社活動有興趣,認同本社具有責任感,願為本社服務之同學。
  • 社團組織及職掌:本社設社長、副社長,下設文書、總務、公關、活動等四人,其職掌、權責如下:
  1. 社長:對外代表本社,綜理全社業務,任期一年。
  2. 副社長:一人,協助社長綜理全社業務,任期一年。
  3. 文書:一人,負責記錄社團課程活動及開會紀錄、製作回饋量表。
  4. 總務:一人,負責管理、紀錄、運用社費之收支及製作每月收支表及年度收支表。
  5. 公關:一人,負責與他社接洽聯絡事宜。
  6. 活動:一人,負責辦理社內外大大小小活動。
  • 社、會員之入會、退出及除名條件:
  1. 本社於每學期招新,凡通過「甄選」者,即為本社之社員。
  2. 退出須向社長提出申請,由於入會時繳交社費將贈與社服,不予與退費。
  3. 每學期參與社課未達1/3者,將該社員除名。
  • 社員之權利與義務:
  1. 社員須接受幹部之教學、領導。
  2. 社員依法有使用本社資源之權利。
  3. 社員有繳納社費之義務(以家長、社員能接受之額度為原則)。
  4. 社團有參加活動之義務,因故不克參加應事先辦理請假。
  • 幹部產生及罷免之方法及程序:
  1. 社長、副社長由全體社員投票產生,任期滿一個月後,如認為社長或副社長不適任,經全體社員五分之一連署,得提起罷免案,經課指組同意,舉行罷免投票,全體社員過半數同意罷免,社長或副社長應自動解職,並重新改選社長或副社長,新社長或副社長名單報課指組核備後生效。
  2. 社長、副社長之外的幹部由各組自行遴選,其罷免亦同,新幹部名單並報課指組核備後生效。
  • 會議召集及決議方式:

於每學期期初及期末各加開一次。社長得召開臨時會,並主持會議。決議事項須經出席社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,使得有效。會議內容如下:

  1. 審核及議決各項預算案、決算案
  2. 審核帳務之月報表、學期報表及年度報表。
  3. 審核各項工作計畫及活動行事曆。
  4. 選舉、罷免及任命正副社長及幹部之權。
  5. 監督各項社團事務運作。
  6. 議決各項提案。
  7. 查核社團財產。
  • 經費來源暨運用:
  1. 經費來源:(1)社員繳交社費:新入社員繳交500元;舊社員每學期繳交50元(2)學校補助(3)若有活動將計次收取,金額視活動規模而定。
  2. 運用:專款專用,經費須用於社團相關活動,與社團無關之費用不得報銷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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