銘傳大學桃園校區 玄武國術社
組織章程
民國98年12月10日社員大會訂定
民國103年10月04日社員大會第一次修訂
民國104年10月01日社員大會第二次修訂
民國105年05月28日社員大會第三次修訂
民國107年05月24日社員大會第四次修訂
民國109年03月03日社員大會第五次修訂
民國110年03月11日社員大會第六次修訂
民國111年03月24日社員大會第七次修訂
民國112年03月27日社員大會第八次修訂
民國112年09月25日社員大會第九次修訂
- 總則
- 本社為「私立銘傳大學桃園校區玄武國術武學研究社」,簡稱玄武國術社〈以下簡稱本社〉。
- 本社學習中國固有之武學,並以培養武德及傳承中國武術文化為宗旨。
- 本社社址位於「333桃園市龜山區德明路5號─銘傳大學桃園校區〈以下簡稱本校〉玄武國術社」。
- 本社之社課時間固定為每周四之17:30─20:30。
- 社員資格
- 凡本校師生對中國武學文化有興趣並願意為武學發展進一份心力者,皆可成為本社之社員,享有本社之權利與義務。
- 社員之權利與義務
- 凡本社社員均享有下列權利:
- 行使投票權。
- 出任本社幹部。
- 言論自由,須注意不可任意詆毀、抨擊他人。
- 優先參加本社之各項活動。
- 社團辦公室之使用權。
- 學習武術,須注意不可以非交流之心態惡意攻擊他人。。
- 凡本社社員均應盡下列義務:
- 出席本社之當學期三分之二之社課活動。
- 擔任幹部者須參與各項會議。
- 遵守社內各項規則。
- 維護訓練器材、社辦及練習場所之環境整潔、社團名譽。
- 使用器材時,須依器材借用辦法填表格做紀錄。
- 若需於社課時請假,請務必告知社內任一幹部。
- 確實履行所任職務之職責。
- 組織與職掌
- 社員大會
- 社員大會由全體社員組成,為社內最高之權力機構,於學期初及學期末各舉辦一次以決議重大事項,日常事務則透過活動會議決議執行之。
- 應由社長召開,且有全體社員四分之三以上出席;決議方式以相對多數決為準。
- 社長缺位時由副社長繼任至該學期任期屆滿;社長、副社長均缺位時,其餘幹部推舉一人代行職權,並召開臨時社員大會補選社長及副社長。
- 學期初之社員大會:
- 探討當學期之各項活動日程及初步計畫
- 探討組織章程之修訂或維持。
- 學期末之社員大會:
- 檢討當學期所犯之重大錯失
- 進行幹部之改選。
- 活動會議
- 所有會議除非有課業需求不克參予,否則相關之社員務必參與會議,會議類型又分為:
- 幹部會議:幹部們採不定期召開之方式。於當學期各項活動前做細部工作事項及流程探討、社課之進行有問題之後,召開即可。
- 行前會議:本社之重大活動多於假日舉辦,故行前會議須於活動當周之社課時召開。
- 檢討會議:檢討活動之優缺點及個別工作之執行是否有應改進之部分,於活動後一周之社課時召開。
- 幹部職掌
- 本社設有社長、副社長、總務、公關及顧問之職位,視社團營運狀況可能從缺,從缺之職位由社長及副社長兼任之。各幹部之職權為:
- 社長
- 總理社務,監督各幹部執行期應盡之職權,並對全體社員負責。
- 接洽學校行政,代表本社對學校負責。
- 擔任各項活動之總召集人,及負責校外活動之聯絡與接待。
- 副社長
- 於社長有要事時代行其職權。
- 協助社長處理行政事宜。
- 記錄每次開會之內容及填寫社團活動日誌。
- 總務
- 總理本社之財政,對於經費之收及收據憑證之取得應明確詳記。
- 製作月收支及年度收支表格並公告給全體社員知悉。
- 負責本社所需物品之採購,含訓練器材及活動所需之美宣、文宣品。
- 公關
- 負責與他社進行之交流及活動接洽,並與其他幹部討論相關決策事宜。
- 顧問
- 由本社之卸任幹部,大四學長姐擔任。
- 輔佐社課教學。
- 指點社長處理相關行政事宜。
- 社團幹部及活動工作人員產生之方式
- 社長及其他幹部皆於每學年期末大會時,大二社員以自薦為優先考量,輔以全體社員投票進行,由獲相對多數票者任之。若有得票數相同之情形,由應屆幹部決選之。
- 工作人員之採用皆為自願制,必要時由社長指派擔任。
- 若社長任期已到社團且無新進社員或大一至大三無社員適任接管,則由前任社長代為代理,必要時由社長指派擔任。
- 若社團僅剩一人,職位為社長或代理社長者,則所有幹部執掌皆由社團負責人一人接管,社團內部行政與活動則由社長或代理社長操辦。
- 社團幹部罷免及補選辦法
- 若幹部有重大之品的缺失如犯罪行為,或有違本社章程第六條及第七條之情形時,將舉行臨時社員大會決議,罷免須由全體社員之四分之三參與,且投票人數達三分之二,票數達二分之一即罷免之。
- 被罷免之幹部降為一般社員,必要時處以退社處分。
- 空缺幹部之產生方式同第十一條第一項所述之方式,惟被罷免者不得參與選舉投票。
- 經費
- 經費之來源
- 本社社員於每學年所繳交之社費,每人收費台幣參佰元整。如有經濟上之困難,將不強制收取費用。收取社費之用意為幫助社團於各項活動時順利進行。
- 師長及熱心校友之補助。
- 透過學生議會所得之教育部補助。
- 社費之退費機制
- 若於開學兩周內退社,則退還所繳納之全額。
- 若於開學兩周後至期中考期間退社,則退還所繳納之50%費用。
- 若於期中考後退社,不予退費。
- 經費之保管及使用
- 所有社團經費均由總務保管。
- 收取社費時須由當事人簽章,總務彙整成表後再由總務及社長兩人簽名確認,以示負責。
- 社團經費之使用皆由總務進行,須詳細記錄品項及金額,由總務本人及社長簽名以示負責,並將收支公告給全體社員知悉。
玄武國術社 社團發展計畫
短程 (1~6個月) |
中程 (6個月~1年) |
長程 (1~2年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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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inese, Traditiona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