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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條文章程辦法及修正歷史

銘傳大學ACG動漫社

修正條文章程辦法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民國103年5月13日公布施行

一、總則:

第一條  

依據銘傳大學ACG動漫社組織章程制定本辦法。

 

第二條

修正條文等相關辦法,於三分之二社員總代表同意後,於第四章第十四條第二項準用之。

 

修正歷史

*第四章章號修改為因應另行加入組織章程之「社員總代表」,而其後數章章號向後遞延一章。

 

條號

修正前條文

修正後條文

修正理由

第一條

本社社名為『銘傳大學ANIME、COMIC、GAME動漫社』,簡稱『銘傳ACG動漫社』(以下簡稱為「本社」)。

本社社名為『銘傳大學ANIME、COMIC、GAME動漫暨電玩研究社』,英文名稱為「ACG ANIME CLUB」,簡稱『銘傳ACG動漫社』(以下簡稱為「本社」)。

完善社團名稱

第三條

本社成立之宗旨為:提供全校動漫書愛好者之交流場所、傳播動漫畫藝術相關之正確知識。

本社成立之宗旨為:提供全校動漫書電玩愛好者之交流場所、傳播動漫藝術及遊戲相關之正確知識。

完善社團宗旨

第五條

本社設置負責人一名,對外代表本社,對內領導社務。

本社設置社長一名,對外代表本社,對內領導社務。

職稱名更正

第六條

本社幹部組織基本架構,除負責人一人之外,並得另設活動、總務、文書、美工、公關、等職務,各職務依實際狀況設置負責人,以分別負責社務之執行。

本社幹部組織基本架構,除社長一人之外,並得另設活動、總務、文書、美宣、公關等職務,各職務依實際狀況設置負責人,以分別負責社務之執行。

職稱名更正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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